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15〕156号 关于对登封市中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晶及纳米晶金属材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6-02-08

点击数:


项目名称:登封市中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晶及纳米晶金属材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豫水行许字〔2015〕156号
审批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本机关于2015-11-20受理你单位《登封市中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晶及纳米晶金属材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批复。
行政许可人名称: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行政许可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许可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许可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许可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2016-02-03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河南省水利厅
许可状态:正常
地方编码:410000
数据更新时间戳:2016-02-08
备注: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