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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5〕171号 关于对新乡市辉县市南湖水库抗旱水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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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乡市辉县市南湖水库抗旱水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豫水行许字〔2015〕171号
审批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本机关于2015-12-10受理你单位《新乡市辉县市南湖水库抗旱水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批复。
行政许可人名称:新乡市水利局
行政许可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行政许可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许可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许可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许可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2015-12-30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河南省水利厅
许可状态:正常
地方编码:410000
数据更新时间戳:2016-01-0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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