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5〕52号 关于对宝丰县永顺铝土有限公司鲁山县熊背乡二道沟金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大 中 小】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5-07-06
点击数:
宝丰县永顺铝土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5年5月5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宝丰县永顺铝土有限公司鲁山县熊背乡二道沟金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于2015年6月8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