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15〕45号 关于对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5-04-23

点击数: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5年4月3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于2015年4月22日批复。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