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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5)32号 关于对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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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5年3月9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经专家评审, 于2015年3月31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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