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5〕6号 关于G240(原G220)兰考境高场村至何寨段改线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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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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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路管理局:
本机关于2015年1月18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G240(原G220)兰考境高场村至何寨段改线新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于2015年1月26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