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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4〕200号 关于对省道201线永涡路口至豫皖交界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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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公路管理局:
    本机关于2014年12月30日受理你局提出的关于对省道201线永涡路口至豫皖交界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于2015年1月21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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