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5〕183号 关于对平顶山市叶县X004洪辛线沙河大桥新建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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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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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本机关于2014年12月12日受理你单位《关于叶县X004洪辛线沙河大桥新建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平公路工〔2014〕56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桥梁施工图设计、防洪评价报告、河南省沙颍河流域管理局意见,于 2015年1月1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