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4〕177号 关于对唐河-平顶山-伊川输气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大 中 小】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5-02-28
点击数: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4年12月4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唐河-平顶山-伊川输气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于2014年12月25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