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4〕175号 关于对南阳市淯龙泉供水工程(已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
【大 中 小】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5-02-28
点击数:
南阳市淯龙泉水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4年12月3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南阳市淯龙泉供水工程(已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经专家评审, 于2014年12月22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