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4〕173号 关于对新野县白河(三里河至白河大桥段)综合整治工程(已建)建设方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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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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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机关于2014年11月27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新野县白河(三里河至白河大桥段)综合整治工程(已建)建设方案的请示》(新建〔2014〕187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及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防洪评价报告和南阳市水利局意见,于2014年12月18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