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4〕163号 关于对关于三淅高速卢氏县城连接线洛河大桥新建工程(卢氏县城西(岗台)洛河大桥新建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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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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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公路局:
本机关于2014年11月10日受理你单位《关于三淅高速卢氏县城连接线洛河大桥新建工程(卢氏县城西洛河大桥新建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三公路计〔2014〕142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及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防洪评价报告和三门峡市水利局意见,于2014年12月7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