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4〕136号 关于呈报龙门景区前区伊岸码头涉伊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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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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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
本机关于2014年9月19日受理你单位《关于呈报龙门景区前区伊岸码头涉伊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龙管委〔2014〕57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龙门景区前区伊岸码头施工图设计》、《洛阳龙门景区前区伊岸码头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及洛阳市水务局初审意见, 于2014年10月18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