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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4〕123号 关于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18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涧西沟、清庄沟改道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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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政府:
    本机关于2014年8月19日受理你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18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工程涧西沟、清庄沟改道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洛吉政文〔2014〕45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工程方案和图册、防洪评价报告、洛阳市水务局和焦作市水利局意见,于2014年8月21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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