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14〕108号 关于对信阳浉河50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4-10-14

点击数: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本机关于2014年8月1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信阳浉河50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