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4〕96号 台前县城区供水工程占用王集、满庄引黄灌区农业灌溉水源补偿方案审批
【大 中 小】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4-10-14
点击数:
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机关于2014年7月7日受理你局提出的关于对《台前县城区供水工程占用王集、满庄引黄灌区农业灌溉水源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