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13〕326号 关于对S333线、S231线南阳市城区袁庄至冯庄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鹿邑至邓州一级公路南阳市城区袁庄至冯庄段公路工程)白河特大桥建设方案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4-03-25

点击数:


南阳市公路管理局:
    本机关于2013年12月11日受理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S333线、S231线南阳市城区袁庄至冯庄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鹿邑至邓州一级公路南阳市城区袁庄至冯庄段公路工程)白河特大桥工程的申请》(宛公路计〔2013〕310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防洪评价报告、南阳市水利局初审意见,已批复。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