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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3〕322号 关于对灵宝杨家湾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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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3年12月6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灵宝杨家湾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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