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13〕262号 关于对汝州市汝南工业区供水工程取水申请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4-03-24

点击数:


华星(平顶山)水务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3年11月13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书》(豫水申字〔2013〕第004号)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已批复。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