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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3〕237号 关于对新乡市辉县市石门河(大沙窝以下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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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水利局:
    你市《关于呈报河南省辉县市石门河(大沙窝以下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的请示》(新水计〔2013〕30号)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新乡市辉县市石门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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