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3〕183号 关于对河南省原阳县城南引黄调蓄(生态水系)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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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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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城南引黄调蓄工程建设管理处:
本机关于2013年10月8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对《河南省原阳县城南引黄调蓄(生态水系)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