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3〕167号 关于对周口市郸城县清水河洪河口-练沟河口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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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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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水务局:
你市《关于报送〈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清水河洪河口~练沟河口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的请示》(周水〔2013〕22号)收悉。因该工程涉及省界需经流域机构复核,我厅将初步设计报告报送淮委,淮委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并以淮委规计函〔2013〕161号函件提出了“关于发送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清水河洪河口~练沟河口(省界)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复核意见的函”。根据淮委复核意见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