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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3〕148号 关于对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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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3年8月21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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