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13〕123号 关于对板桥水文站院内建设水文遥测信息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3-12-30

点击数:


河南省驻马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本机关于2013年10月31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报送在板桥水文站院内建设水文遥测信息综合楼的请示》(驻水文〔2013〕20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和加强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水管〔2011〕92号)文“在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的要求。已批复。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