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3〕34号 关于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
【大 中 小】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3-09-02
点击数: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
本机关于2013年2月20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