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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3〕27号 关于对信阳市韦家沟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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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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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本机关于2012年12月27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对信阳市韦家沟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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