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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3〕10号 关于对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m3尾气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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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13年2月4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m3尾气综合利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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