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2〕139号 关于对平顶山厚普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真空制盐工程水资源论证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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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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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厚普盐化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2年8月30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平顶山厚普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真空制盐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经专家评定,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