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2〕137号 关于对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新乡市管道穿越共渠、卫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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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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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机关于2012年8月30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报送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新乡市管道穿越共渠、卫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函》(豫调办投函〔2012〕64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工程初步设计、防洪评价报告、新乡市水利局初审意见,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