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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2〕80号 关于对南乐至林州高速公路豫鲁省界至南乐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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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机关于2012年5月15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南乐至林州高速公路豫鲁省界至南乐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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