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1〕333号 关于对连霍高速公路偃师东出入口快速通道张窑至营房口段新建工程伊洛河特大桥建设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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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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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交通运输局:
本机关于2011年8月29日受理你单位《关于连霍高速公路偃师东出入口快速通道张窑至营房口段新建工程伊洛河特大桥建设项目的函》(偃交文〔2011〕87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工程初步设计图纸、防洪评价报告、洛阳市水务局初审意见, 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