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1〕328号 关于对新野县白河城区段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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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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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水利局:
本机关于2011年8月18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新野县白河城区段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新水字〔2011〕45号),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图纸、《防洪评价报告》及南阳市水利局初审意见, 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