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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1〕321号 关于对河南省健珑矿业有限公司1000t/d铅锌多金属选厂及尾矿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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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健珑矿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1年8月5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河南省健珑矿业有限公司1000t/d铅锌多金属选厂及尾矿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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