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1〕315号 关于对新乡市共产主义渠大桥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
【大 中 小】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1-12-09
点击数: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本机关于2011年8月17日受理你单位《关于呈报新乡市共产主义渠大桥建设工程项目的请示》(新交〔2010〕236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该桥施工图设计、防洪评价报告、新乡市水利局初审意见, 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