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1〕311号 关于对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取水许可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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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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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1年7月21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书》(豫水行许受字〔2011〕第311号)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