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1〕263号 关于对河南龙泉金亨电力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发电工程占用陆浑灌区农业灌溉水源补偿方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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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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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泉金亨电力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1年6月20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河南龙泉金亨电力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发电工程占用陆浑灌区农业灌溉水源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