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1〕233号 关于对焦作煤业(集团)白云煤业有限公司新河矿井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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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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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1年5月26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焦作煤业(集团)白云煤业有限公司新河矿井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