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1〕188号 关于对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泰安支干线管道工程穿越贾鲁河、惠济河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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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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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
本机关于2011年5月11日受理你单位《关于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泰安支干线管道工程穿越贾鲁河、惠济河的请示》(西二线豫鄂字〔2011〕13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管道穿越贾鲁河及惠济河施工方案、《防洪评价报告》及省豫东水利工程管理局初审意见, 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