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1〕182号 关于对郑新三基(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接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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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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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三基(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1年4月27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郑新三基(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接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