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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1〕133号 关于对平顶山巨源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捣固及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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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巨源焦化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1年2月23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平顶山巨源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捣固及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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