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1〕120号 关于对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刘河、葛店、新庄煤矿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
【大 中 小】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1-07-15
点击数: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1年4月14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刘河、葛店、新庄煤矿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