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专栏
政务服务
交流互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10〕118号 关于对河南省新乡市天然文岩渠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
【
大
中
小
】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0-12-14
点击数:
新乡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报河南省长垣县天然文岩渠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新水计〔2010〕13号)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河南省长垣县天然文岩渠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已批复批复。
分享: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