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0〕80号 关于对灵宝市新能源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热电联产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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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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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新能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10年8月13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灵宝市新能源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热电联产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审、批复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