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0〕61号 关于对洛阳市新区热力二期管网工程孙辛路主干管直埋穿越洛河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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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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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0年6月29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新区热力二期管网工程孙辛路主干管直埋穿越洛河工程的河道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请示》(洛水〔2010〕104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防洪评价报告》和洛阳市水务局意见, 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