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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0〕45号 关于对偃师至洛阳至洛宁快速通道伊河大桥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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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路管理局:
    本机关于2010年6月28日受理你单位《关于呈报偃师至洛阳至洛宁快速通道新建工程伊河大桥建设项目的请示》(洛公路计〔2010〕5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伊河大桥施工图设计、《防洪评价报告》及洛阳市水务局初审意见,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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