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0〕39号 关于对洛阳高新区滨河路洛河穿堤箱涵和雨水泵站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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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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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六期开发建设指挥部:
本机关于2010年5月17日受理你单位《关于申请高新区滨河路洛河穿堤箱涵和雨水泵站工程建设请示》(洛开六期〔2009〕8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防洪评价报告》和洛阳市水利局初审意见,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