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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行许字〔2010〕37号 关于对西平县城区新建供水管道穿越小洪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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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西平县自来水厂:

    本机关于2010511受理你单位《关于西平县城区供水管道穿越小洪河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的申请》(西水字〔200929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防洪评价报告》和驻马店市水务局初审意见,已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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