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
豫水行许字〔2010〕34号 关于对南阳引丹灌区张沟水库续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0-06-03

点击数:


南阳引丹灌区张沟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本机关2010426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对南阳引丹灌区张沟水库续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报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经专家评审,已批复。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