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行许字〔2010〕4号 关于对郑埠口水利枢纽连接线桥和S207郑留线惠济河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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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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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公路管理局:
本机关于2010年1月11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报送郑埠口水利枢纽连接线桥和S207郑留线惠济河桥改建工程的请示》(周公路计〔2009〕226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跨河桥梁建设方案、《防洪评价报告》及周口市水务局和省豫东水利工程管理局初审意见,已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