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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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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维特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09年10月30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对信阳黄柏山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批复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及其配套法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已批复。